请教两个问题,欢迎理性探讨,谢绝无理取闹。


 


20219月比特科技子公司科利达与苏州诺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诺亚达”)签订额度不超过 2600 万元的借款合同,20229月额度提升为不超过 7000 万元;20231月签订《补充协议》:原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需要,合同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一年。


 


苏州诺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根木(公告编号:2024-013),为苏州科瑞艾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之一。


 


比特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继葆,一致行动人有妻子倪玉英、苏州科瑞艾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阴徐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请教:


1、周继葆与沈根木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2、比特子公司科利达与诺亚达的借款合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附: 苏州科瑞艾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股东名单:倪玉英(21.85%)、周继葆(16.67%)、郑康生(14.44%)、倪婷(4.81%)、鞠娟(4.07%)、周继承(3.70%)、孙爱玲(3.70%)、倪菊明(2.96%)、徐昌贵(2.59%)、周继革(2.22%)、汪建(1.85%)、陈方蓉(1.85%)、汪海(1.85%)、沈安会(1.85%)、邵佳佳(1.48%)、胡新文(1.11%)、韩小飞(1.11%)、张建良(1.11%)、刘玉梅(1.11%)、赵蓉(1.11%)、倪文英(1.11%)、沈根木(1.11%)、钱学英(1.11%)、朱光荣(0.74%)、赵军(0.74%)、吴安营(0.74%)、赵玉兰(0.74%)、吴冬娜(0.37%)、陈斌(0.37%)、张宁(0.37%)、陆东(0.37%)、费冠芳(0.37%)、吴静芬(0.37%)。



2024-06-24 15:08:2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再次请教上面的另个问题。
如果属于关联交易,周及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比特子公司科利达与诺亚达的借款合同”的投票。

2024-06-25 09:13:1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回购注销掉违规减持的股份,并将差价收归公司或国有,才算是大股东尚能知错就改,尚有诚信;否则,很难取信于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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