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点财经记者 林楠 摄

6月19日,武汉市房管局官网发布《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办法》新规,将自今年7月15日起实施。

新规对扣分规则进行了调整,将不良行为归纳为资质管理、市场行为管理、物业服务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稳定与安全等7个方面,通过加大扣分力度等手段,对房企及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一步从严管理;同时,对开发企业有优良行为的,会给予相应加分。

新规对部分扣减分值“从严”提升,包括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未按规定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买受人,扣减分值从3分提升至10分;未按规定将需要提供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资料报送不动产登记部门,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扣减分值从4分提升至10分;擅自将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扣减分值从5分提升到10分。

同时也新增了部分扣分事项,包括违规挪用、抽逃预售监管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内预售资金被集团公司抽调等,均会被顶格扣分20分。

新规提出,信用综合评分在75分以下、一年内同类违法违规行为出现3次及以上,或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给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开发企业,将会被纳入警示名单。对纳入警示名单的开发企业,武汉市房管局将暂缓受理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申请,向市信用平台推送企业失信行为警示信息,并对不良行为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房企信用监管规则,仅对开发企业有不良行为的,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扣分。此次新规提出,对开发企业有优良行为的,将依据记分标准进行相应加分,单项加分分值2-20分不等。优良行为包括各类荣誉表彰、项目获奖、良好业绩等。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支点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表现优良的房企,市房管局会在预售形象进度、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融资协调白名单等方面给予支持。

新规还将房企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销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从业人员,纳入了信用评价及监督管理,基准分也是100分,同样采取加分和减分形式。加分内容涉及荣誉表彰、公益与责任,分值1-20分不等;扣分行为包括对服务对象进行虚假宣传和承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抽调、挪用预售监管资金等,扣减分值也是1-20分不等。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将会被公开发布并记录信用档案。

业内人士表示,信用“激励”配合“从严”监管和违规“成本”的提升,有助于督促房企和从业人员避免不良行为,也能更好地保护购房人的权益,有助于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武汉市房管局官网信息显示,今年1-5月,武汉市商品住房销售量约2.52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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