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就是拉拢大家
套话
这两个月以来
这个股价
确实对得起我们...腰斩
分红原因说的太清楚不过了
没必要反复讨论
下周五投票
信二刘团队,能把钱拿回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处理农商行欠款的,投同意...
我不服气,我愤青
我举报了郭
我认为收购上市公司,未履行举牌义务,应承担法律后果
这几年A股市场的3000点保卫战,新潮能源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来到历史低位。
我认为很多相对较低的收购成本引发了上市公司的收购浪潮。
尤其是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上市公司更是成为了“门口野蛮人”的香饽饽。
但原控股股东自然不会轻易地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让与他人,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有被收购的迹象,必然会极力反击。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收购难度,部分收购方采取了“多账户交易”、“隐瞒同一控制关系”等多种手段以企图规避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公告义务(“举牌”义务),悄悄地完成收购。
虽然5%的举牌线
盛邦是法拍来的,无奈超过5%
但是两个基金
跟汇能海
都是擦边不到5%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股权代持
就是信息披露不实
不管上交所怎么处理,反正受理了
这里面有个特别恶心的事
跟新潮能源公司无关
就是实控人控制股权并未告知上市公司
也就是代持股这件事,上市公司不知情
甚至否认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也不承认信息披露责任
反正你不举牌,我就恶心你们
中国允许股权代持
但是不允许上市公司股权代持
致使股权结构不清晰
新《公司法》:明确禁止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拟上市公司同理)
第140条 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北京盛邦科华 吕建雄,李明静
明显替汇能煤电代持股
法拍使用接近13亿
没人管就算了
反正,我认为代持股,是损坏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的基本交易秩序。
也是违反新公司法的
7月1号新公司法实施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and禁止代持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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