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开头就是拉拢大家

套话

这两个月以来

这个股价

确实对得起我们...腰斩


分红原因说的太清楚不过了

没必要反复讨论

下周五投票

信二刘团队,能把钱拿回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处理农商行欠款的,投同意...


我不服气,我愤青

我举报了郭

我认为收购上市公司,未履行举牌义务,应承担法律后果


这几年A股市场的3000点保卫战,新潮能源上市公司的股价已经来到历史低位。

我认为很多相对较低的收购成本引发了上市公司的收购浪潮。

尤其是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的上市公司更是成为了“门口野蛮人”的香饽饽。

但原控股股东自然不会轻易地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让与他人,一旦发现上市公司有被收购的迹象,必然会极力反击。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收购难度,部分收购方采取了“多账户交易”、“隐瞒同一控制关系”等多种手段以企图规避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公告义务(“举牌”义务),悄悄地完成收购。


虽然5%的举牌线

盛邦是法拍来的,无奈超过5%

但是两个基金

跟汇能海

都是擦边不到5%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股权代持

就是信息披露不实


不管上交所怎么处理,反正受理了

这里面有个特别恶心的事

跟新潮能源公司无关


就是实控人控制股权并未告知上市公司

也就是代持股这件事,上市公司不知情

甚至否认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也不承认信息披露责任


反正你不举牌,我就恶心你们

中国允许股权代持

但是不允许上市公司股权代持

致使股权结构不清晰


新《公司法》:明确禁止代持上市公司股票!(拟上市公司同理)

第140条 上市公司应当依法披露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禁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持上市公司股票。


北京盛邦科华  吕建雄,李明静

明显替汇能煤电代持股

法拍使用接近13亿

没人管就算了

反正,我认为代持股,是损坏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的基本交易秩序。

也是违反新公司法的


7月1号新公司法实施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and禁止代持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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