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周先先

编 | 周星星


最近,公募基金规模首次突破30万亿元,但行业普遍依然焦虑:过去三年行情不佳导致大量基民割肉离场,投资者观望心态较重,基金发行加速内卷。

内卷之下,有些基金公司在宣传上动起了小心思。

近日,小周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东证、光大、前海、汇丰晋信等公募基金公司部分渠道的最新宣传页面显示,业绩截止日期竟然是半年甚至一年前(时间标注在不起眼的位置),以旧数据宣传产品的历史收益。

这,算不算是另一种“擦边”?


(一)“老牌明星”东方红不用最新数据


作为公募基金保有量居于头部的第三方代销平台,支付宝财富号成为公募电商吸引流量的必争之地。尤其是去年以来,随着市场降温、基金代销业务开展难度的提升,各家基金公司在电商平台上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以直播为例,据道乐研究院最新数据,截至四月底,共130家资管机构开设直播,平均每月开设1055场直播,平均每场观看人数8.7万人/次。

积极营业无可厚非,但在历史表现上“选择性展示”,就有投机取巧之嫌了。小周发现,从东证基金(东方红资管)支付宝财富号首页最新的广告位点击进入,出现了东方红90天持有纯债债券A$东方红90天持有纯债A(OTCFUND|019541)$的宣传页面,页面上虽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指数进行对比,但数据截止日期却是2023年9月30日。


再往下拉,是醒目的广告语:“强强联手,专家护航”,东证基金给出了东方红90天持有债券两位基金经理的历史业绩。

其中,李燕在管产品东方红短债A成立以来净值“屡创新高”,净值“平稳/上涨318天”、“创新高206天”,数据截止日期是2023年10月31日;徐觅在管产品东方红益鑫“年化收益3.53%”,“历史每个年度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截止时间是2022年底。

短短一页,却使用了三个不同的数据截止日期,东证资管在业绩宣传上是否过于“煞费苦心”?



值得一问的是,作为蚂蚁财富平台上,粉丝量266万的老牌基金公司,为何要“摆烂”不更新数据?

客观上不难发现,两只产品在数据截止日期后的业绩表现,均不如从前。

从李燕管理的东方红短债A来看,自去年三季度开始,收益开始落后于同类平均,同类排名也开始落后,据天天基金网数据,东方红短债近一年收益率2.88%,同类平均为3.20%,近6个月收益率1.78%,同类收益2.03%,截至6月14日,同类排名为469/756(以近一年计算);另一只产品徐觅管理的$东方红益鑫纯债A(OTCFUND|003668)$东方红益鑫自2022年收益也开始落后,近一年收益率2.91%,同类平均为4.26%,同类排名为2111/2770(以近一年计算)。

至于广告语“强强联手,专家护航”中的“专家”,其含金量也待商榷。

公开资料显示,李燕曾任国信证券商务部职员、富国基金运营部会计等职务,至今任职基金经理6年半,任职年化回报2.68%。徐觅曾任长信基金事务部会计、广发基金固收部交易员、富国基金固收部基金经理助理,至今任职基金经理七年半,任职年化回报4.85%,据蚂蚁财富介绍,徐觅“赚钱能力超过33%同类,投资性价比超过34%同类,抗跌能力超过38%同类”。

不知道大家觉得,这样的经历和业绩,能不能称之为“专家”?


(二)10家公募“报喜不报忧”


除了东证基金,据小周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5日,汇丰晋信、光大保德信、前海、申万菱信、银河基金等9家基金公司的财富号,共计15只产品的最新宣传广告业绩截止日期也在半年之前,存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另几家公司为华安、万家、国寿安保、诺德基金)。

上述15只宣传产品当中,有11只为债券型基金,包括:汇丰晋信平稳增利中短债、申万菱信安泰瑞利、华安鼎丰债券等,4只为股票型基金,分别是:光大消费主题股票、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基金、前海联合泳隆混合、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

其中,部分产品同样存在着数据截止日期后,业绩表现不如从前的现象。以光大消费主题$光大消费主题股票A(OTCFUND|008234)$股票为例,宣传页面显示,截至2023年6月30日,光大消费过去一年排名7/39,过去两年排名3/34,成立以来收益为37.60%。如果数据截止日期为当前2024年6月14日,光大消费成立以来收益仅为1.10%

页面上,中光大消费排名采纳的同类基金为消费行业股票基金(A类),按照Wind股票型基金(普通股票型、偏股混合型)-消费行业-A类基金进行筛选,成立日期满两年的基金共计157只,近两年光大消费排名130/157,而近一年更是在同类中垫底,排名155/157


(三) 是否存在宣传擦边?


明明有最新的业绩数据,却要采用旧数据来宣传,这种“选择性”展示利于自身业绩宣传的行为,是否存在合规性问题?

据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过往业绩的,需满足:基金合同生效 1 年以上但不满5 年的,应当包含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基金合同生效5年以上的,应当包含最近5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另据第六条规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登载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应当客观、准确登载该基金经理与产品投资相关的任职情况。应当覆盖该基金经理管理的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不得片面选取特定或部分产品、特定或部分区间过往业绩进行宣传。

也就是说,基金公司宣传广告中的业绩,需要更新至2023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满5年的产品,则需要展示至少近5年的业绩;对于产品基金经理的业绩宣传,则应当覆盖全部同类产品的过往业绩,不能片面选取。

以这个标准来衡量的话,上述10家公募的做法并不符合规定。

此外,财富号虽然是各家基金公司自运营,但支付宝作为第三方平台,是否应担起合规审查的责任?

据上述规定第十六条,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审查机制,相关审查材料应当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销售办法》等规定,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客观而言,无论是出于合规问题,还是出于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金公司及时更新广告数据都应该是最基本的操作。

毕竟投资者想看到的是客观、全面的业绩,而不是“有选择性”展示的部分业绩。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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