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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刺激购房需求,多地继续出台稳楼市新政。

6月20日,安徽滁州凤阳县发布15条稳楼市新政,在激活市场有效需求方面提出八项措施,包括给予购房补贴、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给予购房契税补助、支持团购合法在售新房、支持“卖旧买新”等。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出,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

此外,湖北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湖北省委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市更新下一步重点工作。

滁州凤阳出台15条稳楼市新政

6月20日,据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委宣传部主办的“中国凤阳”公众号消息,凤阳县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在激活市场有效需求方面提出八项措施:

一是发放购房补贴。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的补贴;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之间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1.5%的补贴;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给予购房者合同价款(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等附属设施)2%的补贴。

二是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三是给予购房契税补助。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完税证明办理。

四是延续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五是优化房屋征收安置政策。全县原则上不再新建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已批未建的不再建设,采取货币化、房票、团购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整合全县安置房需求,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定向回购新建商品房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滚动发展。

六是支持团购合法在售新建商品住房。鼓励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通过团购商品房解决员工宿舍、倒班房等职工住房问题。支持房地产企业在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体团购活动。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满足团购条件购房的(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等),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价格可适度下浮(原则上不低于备案价格的85%,下浮幅度在合同网签备案前须报发改委和住建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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