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很多人都不研究减持新规的吗?
东方集团股份仍旧可以继续强平!
不允许强平的条件:
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你看到没有,什么原因立案是不可以减持的!
是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这种情况不允许减持!
现在东方集团因为什么立案,是信息披露违规,和减持新规的条件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一样吗?
只有因为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条件,才禁止减持!
因为其他方式立案的,性质完全不同,不禁止减持。
请认真学习新规。
那种认为立案了就不能减持的,是没搞明白什么样性质的立案才不能,而其他性质的立案则不影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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