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300163.SZ)公告,公司、董事长熊军、总经理卢先锋、财务总监叶林玲...

ST先锋(300163.SZ)公告,公司、董事长熊军、总经理卢先锋、财务总监叶林玲和董事会秘书凌赛珍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宁波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熊军、卢先锋、叶林玲、凌赛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87.93万元至-975.53万元。4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3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9,468.45万元至-10,465.13万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958.62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不准确,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公告显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熊军、总经理卢先锋、财务总监叶林玲、董事会秘书凌赛珍未按照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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