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晨生态公告
财富
1.05-2.78%
境集团有限公司尚有3,200.00万元注册资本未缴足,根据双方约定,甲方不再缴
纳。就此,甲方已如实披露。
(2)乙方受让甲方所转让股权(股份)的同时,即继受在章程规定的缴足
上述出资的义务及逾期缴足出资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约定之转让价款是在乙方承担缴足出资义务的基础上确定的产
权转让价款。
6、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双方共同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本合同所涉标的企业尚欠美晨生态
及美晨生态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负债净额125,774.30万元以及自
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日期间新增的对于美晨生态及美晨生态合并范
围内其他子公司的非经营性债务,按如下方式处理:
标的企业应于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日起12个月内还清上述债务,并自产权
/股权转让完成日起至债务清尝之日止,以未偿还的债务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美晨生态及美
晨生态合并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支付利息;
乙方承诺,积极协调、协助上述标的企业按前项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
款项,并对上述债务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在上述标的企业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美晨生态及美晨生态合并范围内其
他子公司偿还完毕债务本息前,乙方将上述全部或部分标的企业的控制权让予其
他第三方的,乙方有义务敦促该第三方在交易协议中对前述债务本息余额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如该第三方不愿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 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乙方应继续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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