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债券主承销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人民币债券主承销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债券主承销商入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TCC2400522773)。

二、项目简介:

投标人为人民币债券发行开展尽职调查;撰写制作可行性报告、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金融债券申报文件;提交承诺函;与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助发行人确定发行方案以及组建承销团;市场分析、发行方案建议;金融债券发行承销、簿记、定价、缴款;协助提供后续信息披露服务;协调会计师、评级机构、绿色评估认证机构及律师工作等等。

合同有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0家入围供应商(如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0家,则入围供应商数量按照有效投标数量N-1的差额进行选定,如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招标)

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投标人具体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授予采购的具体合同金额。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供应商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证明文件签署日为准),有承担过金融债券承销业务的案例(提供承销协议或募集说明书复印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母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或交银金租合作单位信息库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投标人需为经监管部门批准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承诺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张涛 132 6116 9391

发售时间:自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8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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