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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科2023年财报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乍一看,似乎应该对该公司退避三舍,实际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一、我们先看一下会计师事务所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20231231日,宁科生物公司合并报表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160,603.88 万元,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608.77万元、-14,148.43万元、-46,550.61万元。公司主要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不足,自20234月生产难以周转,于202427日进入停产状态。

虽然宁科生物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管理层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的措施,但这些措施是否能够落实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相关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宁科生物公司可能无法持续经营,进而导致其账面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存在不确定性。

个人看法:公司净资产为负、连续三年亏损导致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以及子公司宁科新材缺乏流动资金停产的问题,通过重整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都可以解决。

(二)、无法判断月桂二酸项目相关资产、负债列报的准确性

1、中科新材与中化二建于20181212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中化二建负责中科新材 5 万吨/年月桂二酸项目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总包价格为 15.50 亿元,相关款项完成竣工结算之后三年内分 12 期付清。

2023321日,中科新材在中化二建提供的月桂二酸项目结算审核定案表中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 18.90 亿元。中科新材认为该结算定案表缺少事实依据,月桂二酸项目竣工结算工作尚未完成,对结算金额与月桂二酸项目相关资产账面金额 17.25 亿元差额16,209.81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

由于双方仍然对此问题存在分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月桂二酸项目的最终结算金额及结算时点,亦无法判断月桂二酸项目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列报是否准确,以及因此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2、截止20231231日,中科新材与月桂二酸相关资产账面余额207,079.43万元,累计折旧/摊销 24,293.26万元,减值准备17,419.72万元,净值165,366.45万元。

公司月桂二酸生产线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一直未能维持正常的生产周转,更因为流动资金不足而导致停工。我们未能对公司月桂二酸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亦无法判断因此对公司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个人看法:月桂二酸工程项目转固定资产,以及折旧摊销会计认定的问题,中化二建项目1.6亿的结算差额通常是项目尾款,本质上还是缺钱,最坏的结果就是增加一笔1.6亿的应付账款,然后全部转固;至于折旧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的问题,正常情况下生产设备都有设计使用寿命,后续只要进入正常生产那么按时间折旧摊销应可以接受。

(三)无法确定预付技术所有权款项的计价及列报是否恰当

中科新材与郑州大学购买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的交易尚未完全完成,由于月桂二酸业务处于停产状态,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未能就公司是否能够正常完成上述相关业务的后续交易,以及公司在未来能否获得与已取得的技术包电子版资料相关的经济利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因此对公司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

个人看法:郑州大学提供技术服务交易价款4,000万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首批款1,200万元。该技术只有在长链二元酸能量产之后才能产生价值,摆在公司前面有2个选择,公司恢复正常生产支付尾款完成交易;或者违约取消合同,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以上三个非标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公司缺乏流动资金,月桂二酸项目停产导致的,并没有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公司财务造假的可能性也很低,而这两个问题通过重整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二、我们再来看一下23年财报内控审计意见:

审计机构认为,宁科生物公司于202312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审计机构注意到宁科生物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一)信息披露方面

2023 年度,宁科生物公司由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宁中科新材增资计划违约情况、未及时披露涉及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属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宁科生物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运行失效。

(二)资产管理方面

2023 年11月,中科新材将其持有的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黄金水岸人才公寓小区的 364 套房产(账面价值 5,440.83 万元)产权陆续迁移至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用于抵债。2023125日,宁科生物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则审议通过了终止与正兴成签署《债务抵偿协议》的议案。截止报告日,上述房产之产权尚未迁回。

个人看法:内控审计中针对财务报告内控结论是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性。非财务报告内控中提到的2个问题,第一个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监管部门已经做了处罚;而第二个问题则只需要将364房地产过户迁回即可。

另外,2024430日公告的重整专项自查报告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另外,笔者也查阅了2022的年报审计,22年财报审计为保留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宁科生物公司 202212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宁科生物公司出现流动资金不足,到期债务无法偿还并已被债权人提起诉讼,主要子公司中科新材临时停产。如中科新材未能在 3 个月内恢复生产,公司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险。虽然宁科生物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了维持持续经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报告日,这些措施的具体推进计划未充分披露,也未得到有效的实施,中科新材尚未恢复生产。

个人看法:22年的财报审计保留意见核心还是因流动资金不足中科新材停产导致的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这个问题和23年审计意见第一条雷同,主要还是有待重整来解决。

2022年内控审计报告中,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2021年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公司未能依据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点,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积极落实,该项缺陷已整改完毕。

综上所述,公司的非标问题看起来不少,但是基本不涉及到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难以解决的问题,财务造假的概率也非常低;核心问题都指向了公司流动资金缺乏以及中科新材的停产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是接下来公司重整需要解决的,同时也希望公司的临时管理人能够早日提出解决这些非标问题的方案,让广大投资人能够安心。

三、除了非标问题之外,公司立案的风险有多高?

公司近三年主要涉及到行政处罚或立案的事件有以下三条:

(一)、2427中科新材停产信息直到327日才对外公告,涉嫌信披违规;

公司于20244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春海、陈瑞、张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号),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胡春海、陈瑞、张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个人看法:这起信披违规事件虽然地方证监局已经做出了处罚,但考虑到二级市场股价在此期间大幅波动,存在内幕交易后续被立案的可能;但即使被立案,和上市公司本身关联也不大,立案对象只可能是实控人或时任管理层等内幕消息知情人。

(二)、因3起信息披露不及时问题:

1、济南长悦自20221120日起均未依约缴纳三期增资款,公司直至 2023 年46日才就三期增资款均未缴纳事项对外公告;

2、公司于 20232月中旬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因资金借款合同纠纷,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科新材偿还借款、公司等主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迟至 2023 年44日才公告诉讼事项。

3、2022 年127日,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迟至 2022422日才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 2021年年报对应项目的差异幅度分别为 91.37%、65.49%,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针对上述3起信披违规问题,20236月:

上交所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吴江明、张宝林予以通报批评

宁夏证监局对吴江明、黄海粟、陈瑞、张宝林、董春香、李宗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宁夏证监局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个人看法:这3起信披违规事件,交易所以及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都已经做出了处罚,处罚时间都已经过了6个月,公司和个人都未提出异议,后续再被立案的可能性很小。

(三)、虞建明先生于20239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虞建明先生立案。

自 2020 年828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取保候审。自 2021 年 4 月1 日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结束。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属于重大事件,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迟 2023 年 8月 26 日才对外公告。

2023 年1114日,虞建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1128日,上海交易所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予以通报批评。

20231129日,虞建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宁夏证监局决定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个人看法:这起信披违规事件,主要问题是公司实控人,交易所以及证监局对公司实控人都已经做出了处罚,处罚时间都已经过了6个月,个人未提出异议,问题不算严重,对公司影响也不大。

综合看起来,宁科生物年报非标问题不少,但并没有致命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之类的问题,公司被立案的可能性也很小;重整是解决非标问题的重要途经,所以希望公司临时管理人能针对年报非标问题尽快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重整工作加快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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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18:34:29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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