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SZ000615)$  

一、当初的愿望算是美好的

针对$*ST美谷(SZ000615)$ 历史形成的被动关联担保、被信达资管提起诉讼,曾经在2024218日长文帖(详见链接依稀可见:消除美谷危机的终极之道,就在前方)中分析到:

1、信达资管系列案件,当事人实质上就是信达、奥元系、京汉系(含京汉控股及田汉、李莉)和美谷4方。

2、京汉系在履行担保责任之后,形成对奥元系的追索债权,可以与信达系、奥元系联合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信达系以对奥元未受偿的全部债权入股,奥元系以土地项目入股、京汉系以对奥元的追索债权入股,按照信达“传统债权收购+增量资金投入+地产公司代管代建”的协同模式封闭运作,待项目完成、资金回笼后清算,信达系和京汉系可收回全部投入,奥元系盘活部分存量土地项目、回收不菲的现金。

这样有望形成现实条件下多赢的局面。但京汉系似乎不接受这样的结果。

二、“知足知止”的愿望是单方的

615日的长文帖(详见链接望知足知止,盼放生美谷——致京汉控股田汉董事长)中,我们得知:

1、田汉先生2014年入主湖北金环(美谷前身),2015年其拥有的地产板块京汉置业借壳上市,投入资产总计大约10.3亿元;累计取得派发现金红利以及减持套现大约21亿元,扣除增持部分后目前持股量7009万股,即便是以3元/股履行对信达资管的担保责任折价约2.1亿元,静态增值12.8亿元。

2、反观奥园集团呢,2020年以约11.6亿元对价,协议取得田汉所持2.29亿股,其中20236月被拍卖5723万股、剩余17199万股全部质押给信达证券,拍卖所得以及质押融资取得资金合计约6.1亿元,不考虑质押式回购利息和违约金等逾2亿元,所持股份可能即将丧失殆尽,其直接亏损高达5.5亿元。

3、关注$*ST美谷(SZ000615)$ 者大概都知道,奥园集团20205月接手美谷的控制权,同年8信达资管被引进纾困京汉置业,涉案的11笔债权债务,无疑都是田汉先生主政美谷时期、而且几乎是原属其所有的地产业务板块造成的。如果没有奥园集团充当“接盘侠”,深陷债务泥潭、诉讼缠身、焦头烂额的必然是京汉系,其初始投入能否保全尚且难说、遑论赚得盆满钵满、功遂身退、等闲以待?

三、求生存发展的压力是紧迫的

1、基于奥园集团自身危局待解,奥园美谷要生存发展,诚如美谷公告所言,必需“引进战略投资人注入流动资金”,这必然要求能真正地实现对美谷的控制;而目前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京汉系持股超10%,并且在董事会中拥有席位,如果没有京汉系退出的完美解决方案,“战略投资人”不会轻易显真身。

2、奥园集团同样面临生存发展的巨大压力,“保交楼”和盘活存量土地项目,是来自社会、政治、经济、债权人和股东等各方面的希望和要求。

3、信达、奥元和京汉之间,博弈对价或许差距很大,导致诉讼陷入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之中。京汉方面似乎可以有足够耐心、能够耗得起!那么信达和奥元,是不是只能被动等待、而没有积极的应对举措呢?当然不是。

【特别说明:以下内容,系作者基于对法规和相关案件、对各方核心利益的个人理解,自认为有其合理可行成份,但仅仅是作者个人的主观推测,请相关方别对号入座,也绝不能作为股票买卖的依据,投资者须始终牢记股市有风险、盈亏须自担】

四、信达与奥园有必要采取新的策略

信达与奥园,或许没有必要再保持耐心和克制,退而求其次,按照既定计划推进信达与奥园的战略合作、分步重塑奥园美谷,实现信达系、奥园系和美谷三赢的局面。

1、中国奥园完成海外债务重组已三个多月,目前没有看到业务重振的大动作。毫无疑问,奥园需要庞大的资源支持,而信达资管有资源优势且肩负纾困化险的责任使命;基于双方友好坚实的合作基础和新形势下的市场规律,双方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值得期待。

2、鉴于信达证券对奥园科星股权质押的出借资金,有来源于8月即将到期的资管计划;而且信达证券对奥园科星质押的1.72亿股,20231110日已经提请司法执行,今年59日期满,目前应该是处于执行延期中(没有查到终本信息)。信达会不会在8月之前,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过渡性地取得持有这1.72亿股股权、以了结信达证券质押式回购的来源资金、并实现对美谷的控制权呢?个人觉得有相当的可能性,而且会得到奥园集团的全力配合。当然,如果由信达和奥园集团作出保证、“战略投资人”直接出现来接盘奥园科星质押股权,也是有可能的。

3、下一步,就可以通过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人”、同时信达将过渡持有的1.72亿股股权转让给该“战略投资人”,或者通过定增以显著提高“战略投资人”的持股比例,达到“战略投资人”能真正控制美谷公司的目的,同时美谷获得长远发展的资金和资源。这一步最终完成,有可能得等到2025年甚至再晚些时候。

五、放任京汉系“耗”——最终自“耗”

1、至于京汉系,它既然乐意慢慢拖耗,那就交给律师团队,一个一个地取得终审胜诉,一个一个地提请司法强制执行。

2、信达资管的11个案件中,京汉控股和田汉、李莉同时担保的有2案(下表中2行红字部分),田汉和李莉个人担保的有8案(成都案京汉系没有担保责任)。按照连带责任人承担份额平均分配,京汉系应该承担大约6.4亿元担保责任(注:数据来自美谷诉讼公告,而且没有考虑诉状内截止日后的逾期利息、抵质押物先行变现价值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参见下表:

3、该系列案件都是连带责任担保,尽管有抵押物和质押物担保、应该先予执行,但这部分变现价值很低(假设可变现5亿元),按照信达资管诉讼债权总额21亿元计,扣除抵质押物变现价值后的部分(假设16亿元),信达有权选择全部对京汉系司法执行,只要京汉系可供执行的财产足够。

预计按照最繁琐的程序,京汉控股和合力万通所持合计9.74%美谷股权,最终将被拍卖等方式易主,甚至触及京汉控股(其对外投资企业除美谷外存续的还有包括st东时在内的9家)的控制权。

4、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推进,美谷的股价很可能恢复性上涨,即便是美谷现有股本市值回升到50亿左右(对应股价大约6.55元,鉴于大势不好、加上背负st,实际上稳住这个价格难度很大),京汉系所持可供执行股票市值大约4.9亿元,司法拍卖乐观假设变现履责4.5亿元,还是不足以覆盖京汉系的担保责任份额6.4亿元。信达资管仍然有权继续提请司法强制执行京汉控股的财产以及田汉、李莉个人的财产。

5、京汉系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如果超过6.4亿元,超过部分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包括奥园美谷未被解除与豁免的7个案件本金之部分);同时京汉系承担了的所有担保责任,有权向上表中列示的“债务人”追索——问题是:法理上奥园集团可以置身事外,上表中的这些“债务人”还有可供追索的财产吗?

彼时京汉系将落到“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地步。真可谓“聪明”反误“卿”,“鱼”死“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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