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大白。

(高能预警:这篇文章的三个视角都没错,但相信95%的人都未曾以第三个视角来看待ETF分红)

关于ETF分红,大白曾试图化身灵魂画手来解读,结果被人指着鼻子骂…

(戳“如果ETF不分红,卖出一部分……真的一样吗?”)

但今天看到“分红”又成了雪球的热议话题#分红有没有意义?#,

觉得还是有必要站出来说两句,

用三张图带家人们过一遍大白的心路历程。

一、第一境界:“分红”当然是“左手倒右手”

关于分红,几乎99%文章都会跟大家强调:

“分红不创造价值”,“分红要除权,总资产不变”……

没错儿,他们说的是事实。

毕竟要大白讲,会上图,比他们讲的更清楚。

如图,我们对比一下持有资产在分红前后的变化,

随着分红的进行,资产价格下降(除权),

持有资产由全部市值转变为市值+现金分红款,形态转变,总值不变。

因此这个动作的确可以理解为“左手倒右手”。

80%的人止步于此,于是认为分红毫无意义。

——这便是认知的第一境界,你以为你懂了财务。

明白了会计恒等式的要义:

财富不会凭空增加或消失,它只会从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

二、第二境界:ETF分红,为了更好地跟踪指数

我看过60%的大V都这么写,他们不乏专业性,严谨性。

众所周知,ETF的天职是“紧跟指数”,

但有个bug是,几乎所有的A股ETF都以价格指数作为基准(少数QDII类以全收益为基准),而价格指数是不含分红的;

由于成分股分红款进入基金资产,因而ETF其实约等于“全收益指数”的模样。

这也意味着,高分红的红利类ETF天生对“目标指数”产生巨大的超额,也天然的会具备分红条件!

如图,自2020年以来截至2024年6月21日,用于模拟ETF的中证红利全收益指数(亮红曲线)涨了51%,而ETF目标价格指数(黄色阴影)涨幅仅22%,近30%的“超额”是成分股分红带来的(红色阴影)。

因此,虽然拥有巨大“超额”,但根据合同,还是违背了“紧跟指数”的初衷,因此唯有将“超额”分掉,才算按合同办事。

你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真的去打开了基金合同,发现“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投资”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里面写的清清楚楚,

然后感慨:学到了!良心大V专业!诚不我欺!

90%的人止步于此,于是分红的意义在于行使投资者的权力。

——这便是认知的第二境界,你以为你懂了法律。

明白了基金的奥义:

一种信托关系,遵从契约精神。

三、第三境界:分红不创造价值,但红利是价值的创造,ETF分红是价值的变现

而我见过仅仅不到5%的人,会将ETF的分红与企业的分红关联在一起,并且以一个长期的视角来看待。

还是以上图为例,我们稍稍做一个变形,将累计股息收益率(红色阴影)平铺在横轴,它与价格收益率(黄线)的累加依然是全收益指数的回报(红线)。

这时,奇迹发生了:

我们看到累计股息收益率几乎是“一步一步,拾级而上”。其中黄色三角标记了每个“台阶”,几乎都在8月底,也恰恰是多数成分股公司完成分红的时点。

而这“波澜不惊,稳步向上”的曲线,正是红利资产中最硬核的部分。

——上市公司真金白银的分红款,来源于公司的盈利。

站在ETF维度,上市公司赚了钱,通过分红进入了ETF资产(全收益指数模拟);

而如前文论证,ETF又将按照合同约定,把这部分“超额收益”再分红给投资者

发现了吗?这其实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ETF从此变成了一架桥,这边连着上市公司,那边连着ETF投资者,中间流动着的,则是源源不断的现金红利。

如果说分红的那一刻并不创造价值,但我们拉长了时间来看,企业的红利部分确实是在时间的滋养下,逐步生长为收益中最稳定的部分。

而红利的根源,当然是企业创造出来的价值中,最实实在在的现金流。

最重要的是,唯有ETF分红,才能把这部分现金流“转移”到投资者手中,形成价值的最终变现。

而图中不难发现,当我们把目光聚焦在分红的部分,在长期视角,价格的波动对我们收益的影响其实是越来越小,毕竟红利部分占比越来越大

而事实上,“超额”是确定的,在ETF的持续分红下,只要持有的时间足够长,我们终将通过“收息”来回本。

——这才是ETF分红的意义啊。

恭喜你,认知来到了第三境界,至此终于站在投资的视角。

这便是价值投资的奥义:长期持有,底层资产为优质现金分红的企业。

如果还要加个限定,那么我觉得是:买的足够便宜,ETF稳定分红。

对于这两点,

当下中证红利指数的股息率已来到近6%,纵向看位于十年来近八成的高位,而横向看,比2.3%左右的十年国债收益率高太多,便宜是够便宜;

中证红利指数相关的ETF中,在分红的稳定及体验方面表现突出的无疑是$中证红利ETF(SH515080)$,这也是大白一直以来赞不绝口的底仓品种。在今年“分红潮”的大势下,更是在过往一年两次的稳定分红基础上,先行落实了季度分红,坚定而低调的走在前面。根据今天新出炉的分红公告,本次分红登记日在6月28日。

结语:

显然,我们的认知是在不断深化的。

会计的视角仅站在了分红的时点来看问题;

法律的视角仅站在了权利义务的角度来分析;

而我们终需以投资的视角,站在长期的维度来认知这个市场,去挖掘盈利的最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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