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今年7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

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公积金弥补亏损,应先使用任一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按照规定使用法定公积金。

核心亮点:首次明确可以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但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之后。注意,此处弥补亏损为会计概念,而非企业所得税概念。

《新公司法》此举将极大的缓解资金困难企业的经营压力,尤其是在帮助$ST春天(SH600381)$ 这类二次创具备较好成长性且财务稳健的上市公司。

 ST上市公司扭亏为盈实现摘帽并恢复正常的上市公司资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沪深两市近期大量新增ST个股和低价股可能已被恐慌情绪大量错杀,持有相关个股的投资者应该冷静对待切勿盲目杀跌导致浮亏变实亏。 $ST特信(SZ000070)$  $ST板块指数(ZT800003)$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