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段发展觉得包钢集团的方向不在钢铁产业,重心在金融投资管理和北方稀土集团公司,对包钢股份并不在基础投入上做强做大包钢股份,在资金上不投入,经常用控股权来控制质押权使包钢股份运行非常困难。阻碍了包钢股份的发展,而且毎年把5亿利润要独家收取,侵占广大股东利益。是否有将包钢股份产品拿去外销,作为自己的赢利收得,如果是这样包钢股份拿什么回报股民,所以希望有关方面调査核实,如果确实可以将包钢集团攺制为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公司,而包钢股份改回包头钢铁上市公司,双方都有自己发展空间。包钢股份改制成包头钢铁公司,将会有飞速发展,专业人才做专业的事业必然有更大成果,如今包钢股份只能在社会民间借债主要在国银系统失去了信誉,国有银行贷不了款,这是很失望的前途,希望有关方面从大局设想把包钢股份改成包头钢铁上市公司那是唯一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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