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20(ST阳光)存在母公司侵占上市公司财务的情况。根据相关新闻信息,ST阳光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来说:

  • ST阳光曾付给阳光集团土地使用权转让款1.7亿元,但阳光集团未按承诺完成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ST阳光的全资子公司宁夏澄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向江阴建禾钢品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让款1亿元,但截至报告日,宁夏澄安仅办妥部分产权过户手续。
  • ST阳光向奇恩特有限公司收购子公司股权,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后,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1.7亿元的情况。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出,ST阳光的应收账款余额中包括应收关联方江苏阳光服饰货款9.88亿元,其中2.61亿元已超过信用期,且管理层未就阳光服饰的还款能力提供充分资料,因此无法对该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ST阳光为控股股东阳光集团提供4亿元借款担保,审计机构无法对该担保事项预计可能产生的担保责任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