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奥威(SZ002085)$  头条一位有正义感的wu律师发声:转融券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主要是指违反物权法范畴,因为股票是财产凭证不是货币,不能像货币一样自由流通,股票只有所有权人有处分权,也就是只有所有权人才有资格卖出、抵押、出借名下的股票,公司大股东、基金公司是股票所有权人,可以将股票借给中金公司或者抵押给证券公司和银行,但是股票的所有权人并没有改变,中金公司、证券公司、银行没有权利再处分股票给二级市场中的投资者,投资者更没有权利将融券得到的股票再卖给他人。他说得是否有道理,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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