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发布通报批评决定,指出该公司在与客户进行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会计处理违规。公告显示,盛屯矿业在2021至2022年期间存在收入确认不准确和购回产品未合并抵销等问题,导致两年财务报表披露的数据不准确。该违规行为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并违反了相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上市规则。

根据公告,2021年盛屯矿业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0.79%,多确认利润19,372.14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7.15%。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0.33%,少确认利润总额13,909.30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8.20%。2024年4月23日,盛屯矿业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追溯调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各季度的财务数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出,盛屯矿业董事长张振鹏、前董事长陈东、前总裁周贤锦和前财务总监翁雄因未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盛屯矿业及责任人对此次纪律处分无异议。

上交所表示,将该处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要求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管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制定防范措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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