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SH600100)$  

同方股份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梁武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财务核算不准确、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违规事项。具体表现为投资收益核算跨期、研发支出会计处理不当、采购业务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挂账、逾期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不连续、未严格执行减值会计政策等,导致相关会计核算不准确;预付土地款事项会计核算科目归集不当、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披露不准确、重要联营企业报表披露错误等,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还存在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同方股份、财务总监梁武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方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经公司自查,上述警示函中“2019年、2021年部分参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有关核算数据和披露不准确”,主要是公司对参股公司同方国信的相关会计处理不准确。另外,“投资收益核算存在跨期问题,导致2018年至2023年相关投资收益核算不准确”主要为公司在核算参股公司天诚国际投资收益时,因天诚国际业务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等原因未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使用其未审计报表计算当年投资收益。后续因天诚国际未审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中归母净利润存在不一致情况,公司将两者差异计入次年投资收益中。历年投资收益差异合计4070.11万元,其中2021年差异金额为3788.36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2.03%,占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91%。此外,本次检查中所发现的资产减值等事项影响较小,相关事项单独及合并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均小于1%;开发支出、存货、预付账款等列报事项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

公司表示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投资管理,切实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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