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披露了5家公司IPO终止的信息(截至发文),其中上交所3家(2家主板、1家科创板)、深交所2家创业板。

从公司所在地来看,5家公司分属于江苏(2家)、重庆、江西、浙江。

中信建投、国金证券、长江证券、民生证券、海通证券各保荐一家。


01 金陵环境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服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

2019年度-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4,845.42万元、77,079.95万元、79,166.82万元和40,282.68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832.65万元、33,781.90万元、11,690.64万元、6,886.01万元。

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729.2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55%,通过给排水设计院间接持有本公司 270.7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36,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0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持有城建集团100%股权,城建集团持有公用控股100%股权,公用控股持有水务集团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金陵环境拟募集资金6.00亿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2新扬股份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大型载人特种飞机、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战斗机、导弹、固体燃料运载火箭、雷达、无人艇等装备提供关键部件配套和系统集成。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9,116.25万元、53,884.21万元、66,042.91万元、31,695.61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958.20万元、5,400.01万元、6,380.34万元、2,990.11万元。

董事长李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7.6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03%,通过新扬鼎辉、新扬航新、新扬瑞泰分别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0万股、65万股、65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9%、1.19%、1.19%;副董事长李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3.4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6%。李俊与李林系兄弟关系,李俊之子李邦旭、李林之子李邦耀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19万股,分别占公司股本总额0.90%。

李俊与李林直接、间接合计可支配公司2,659.42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87%,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扬股份拟募集资金9.50亿元,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润际新材

重庆润际远东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浓度合金元素添加剂、晶粒细化剂等新型金属功能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用于高端特种钢和高端铝合金的制备。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7,245.76万元、173,696.69万元、167,279.82万元、86,436.1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93.11万元、19,441.30万元、14,904.56万元、4,964.56万元。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付虹、付黎、付焙虹、陈晓琪,四人合计控制公司50,621,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表决权的比例为86.16%。付虹与付黎系姐弟关系,付虹与付焙虹系母女关系,付黎与陈晓琪系夫妻关系,其中付虹现担任公司董事长、付黎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陈晓琪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润际新材拟募集资金 6.01亿元,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润际新材首发审议获通过。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当前高端特种钢制备技术主要类型,说明发行人合金元素添加剂相关技术在钢铁行业应用的主要竞争优劣势;(2)结合同行业企业在技术路线、产品制备方法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异同情况,说明相关专利在工艺流程关键节点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申请年份较早的专利仍然具有技术先进性的原因,实用新型专利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以及保护期满后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公司境内外销售结构变化、资产负债水平、固定资产规模和成新率、产能利用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公司产能扩张不能满足境内客户需求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申报文件,2008年9月和2014年7月,发行人向外汇主管部门办理外汇登记时填写的《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中承诺其为非返程投资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相关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04 海盛钨业

赣州海盛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钨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线已经覆盖 APT、氧化钨、钨粉、碳化钨、钨条、钨丝及高性能硬质合金等几乎全部钨制品。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6,442.75万元、134,038.03万元、158,785.73万元、87,272.57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193.04万元、5,122.30万元、6,325.32万元、3,056.84万元。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曾庆宁,直接持股方式直接持有发行人5,752.9201万股份,通过海信达投资控制发行人400万股股份,合计支配公司60.94%股份的表决权。

海盛钨业拟募集资金4亿元,保荐机构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5 福尔达

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整车制造企业提供汽车智能光电系统以及汽车座舱功能件等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一汽丰田、广汽丰田、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一汽集团、上汽集团、广汽乘用车等。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24,042.54万元、243,625.12万元、304,770.43万元、123,541.02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406.07万元、18,901.89万元、20,101.30万元、9,323.12万元。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89,929,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388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张道才及张亚波、张少波父子三人直接及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控制三花控股71.63%的股权,三花控股合计持有发行人51.3880%的股权。同时,张少波直接持有发行人5.6971%的股权,张道才及张亚波、张少波父子三人合计控制公司57.0851%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福尔达拟募集资金11.9141亿元,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福尔达首发审议获通过。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控制权稳定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8 年三花控股收购福尔达系公司(发行人前身)股权成为控股股东,并委托创始人龚福根及其子龚斌控制的惠联投资经营管理。

2019年12月,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35%股权以约 5.8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龚斌,同时,向龚斌提供同等金额借款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目前,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的企业应偿还三花控股股权转让款余额5.54亿元,返还委托管理费1.5 亿元,其他对外主要负债约为3.10亿元。报告期内,存在龚斌父子通过其个人账户向部分员工支付薪酬以及龚福根为部分核心员工入股提供借款的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三花控股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35%股权转让给龚斌的原因及合理性,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龚斌、龚福根及其控制企业的债务情况,说明龚斌父子代付员工薪酬、向员工提供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是否存在可能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3)说明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对龚斌父子存在重大依赖,三花控股能否有效控制发行人,发行人控制权是否稳定。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