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SZ300641)$  发预报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需要发布业绩预告:

1. 净利润为负值;

2. 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3.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5.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6.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述第1项至第3项情形之一,也应当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披露业绩预告,例如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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