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日丨高盟新材(300200.SZ)公布,公司收到总经理陈登雨先生通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出具的《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上述案件已由上海市公安局移送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委托辩护人,及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目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相关人员都可以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确保公司及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目前,案件双方当事人正在积极沟通推进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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