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该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7月10日正式实施。

依据公告,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9日下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总计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系统发放。

根据不同类型股东的持股期限和税收规定,除自然人股东持股超过一年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持股期限未满一年者需缴纳10%或20%的税款。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沪港通投资者的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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