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运营与发展中,需要依法纳税,在企业缴纳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之后,老板和股东们想要将公账上得钱提现到自己的私人账户,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老板和股东而言,高额的分红个税直接减少了其实际到手的收入,增加了其财务压力。例如,一家企业年度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款之后,净利润达到 500 万元,并决定将其中 300 万元作为分红分配给股东。按照 20%的税率计算,股东需要缴纳 60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实际到手的分红仅为 240 万元。

对于老板和股东而言,这笔税款并非小数目。它直接减少了股东能够实际支配的资金,可能影响到其个人的财务规划和投资决策。面对公转私20%分红个税带来的税负压力,可以通过运用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税负压力。

总部经济招商下像企业“公转私”税负压力大,可以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体工商户来经营业务,个体工商户在申请核定征收政策,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5%,综合税率2.6%,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

通过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收入100万,只需要缴纳2.6万的税款,而且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减轻了90%的税负压力。

但是在享受政策的同时要注意: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年开票额450万左右,法人名下没有多家企业在同时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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