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8566.SS)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将按照每股0.26元(含税)的比例发放2024年第一季度的现金红利。公司将于2024年7月9日进行股权登记,并于2024年7月10日除权及发放红利。

根据公司公告,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实施的,总金额达51,098,024.90元(含税),分配基数为公司总股本196,530,865股。此次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已在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上者,股息红利所得税将暂免征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6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税后每股红利为0.234元;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后每股红利为0.234元。对于其他机构及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现金红利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6元。

公司还表示,镇江中天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汇瑞投资有限公司等股东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其他股东的红利将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吉贝尔药业董事会指出,利润分配预案未超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在授权期内完成。此次股东分红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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