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 亿级的股份银行规模已然足够庞大,不应再盲目扩张,而应着力在资产质量、投资者回报等方面做实做强,这才是优质企业应肩负的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行股东依法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第七十三条明确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然而,公司章程并未像其他上市公司那样明确分红方案,此举虽合法,但不尽合理。

 因此,强烈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分红方案,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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