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2023年8约8日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3〕第 7 号问询函,已经把本次重组定性为重大资产重组,深交所要求公司按公司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重组实施,而在2023年以前中信证券是把本次收购定性为一般资产重组的。

       本次收购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根据国资委作出的《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3〕495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本次资产重组方案。如果在操作流程上没有瑕疵的话,本次收购大概率可以通过深交所的过会审核。

       个人认为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二级市场的股价的影响非常大,成功过会或失败均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应为了保护股民利益会在11日申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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