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网络”)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电网络将面临包括540万元罚款在内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经查实,广电网络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部分项目的收益确认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8.95%。具体违法行为包括白水县雪亮工程、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等3个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确认不实。
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广电网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立强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普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胡晓莱处以20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此次违反信息披露法规行为导致了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虚假记载,但未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最终结果以后续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并将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财务核算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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