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600682)今日发布公告,确认其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相关分红将于2024年7月17日发放。

根据公告内容,南京新百计划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339,132,221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173,966.63元,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4年7月16日。

公司表示,本次现金红利发放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负责,中小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一年者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一年以内的,需待股票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并扣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公司计算的除权基准价约为前收盘价格减去0.0298元。

据了解,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投资者,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将自行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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