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11日丨宁波东力(002164.SZ)公布,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02刑初138号《刑事判决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刑终70号《刑事裁决书》,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34,528,157.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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