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享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防止侵权行为以及彰显企业实力等方面,因此,多数企业十分重视对自己专利权的保护。但今日,笔者却发现了一件特别的事情。

根据“财闻先锋”的报道,专利号为ZL201821625476.4的实用新型专利“发光器件及LED显示屏”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换句话来说,该专利存在较大被申请无效的风险。但笔者却发现,这个专利涉及到一起专利侵权案。

3月6日,雷曼光电通过官微对外发布消息称,2023年12月,雷曼光电已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兆驰股份旗下多家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就兆驰股份旗下公司涉嫌未经授权对雷曼在中国获得的2件新型显示专利实施的侵权行为,诉请法院予以制止并要求赔偿损失,涉嫌侵犯雷曼光电“像素引擎”显示技术专利权的产品主要涉及兆驰COB产品系列虚拟像素显示屏。

而雷曼光电提及的专利中,便包含了上述的“发光器件及LED显示屏”专利。

也就是说,雷曼光电拿一项存在较大失效风险的专利,在说别人侵权?

而另一项专利“像素结构、显示面板及显示装置”暂时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但据笔者得到的消息,该项专利正在被请求进行专利权评价,目前暂未有结果。

作为双方争执的焦点,虚拟像素技术的横空出世,改变了Micro LED产品“价高和寡”的现状。在该技术下,每一个LED可共享给2/3/4/6/8个像素点,即2/3/4/6/8倍增方案。这也就意味着,虚拟像素技术的应用能够在相同芯片条件下增加像素以优化显示体验,或在维持像素不变时减少芯片使用以降低成本。

据了解,Micro LED技术是未来显示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而目前正处于Micro LED大规模应用的前夜。在这个阶段,谁能更好地掌握虚拟像素技术,谁便能在Micro LED市场中获得更大的助力。因此,这场专利战的实质,是一场商业战。

可拿“不具备创造性的专利”作为证据,起诉别的公司侵权,却是不妥。笔者认为,国家保护专利是为了激励创新,企业维护自身权益这一行为本身并无过错,但切记不可将专利战作为市场竞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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