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承诺案例




皇庭国际(000056.SZ)




公司名称: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情况:


皇庭国际的关联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承诺对深圳市同心投资基金股份公司、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所欠皇庭国际的股份转让款及借款本息进行连带支付;公司关联方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承诺履行深圳市皇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业绩差额补偿义务;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及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按照承诺履行重庆皇庭珠宝广场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业绩差额补偿义务。

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对业绩承诺方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庭九龙珠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正源股份(600321.SH)

公司名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情况:

正源股份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在增持正源股份后,与国栋集团共同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6个月内不减持。然而,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卖出正源股份1267.36万股股份,违反了其承诺。

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规定,对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厦门证监局资本市场动态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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