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上证互动平台向百济神州提问:"请问董秘,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一季报需要在4月公布,为什么贵司能够在5月11日才披露一季报?有什么规则依据么?"公司回复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是一家在纳斯达克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需要同时接受三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所的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并同时遵守包括《科创板上市规则》《纳斯达克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等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公司在《百济神州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所披露,公司已申请继续遵循科创板上市前的公告模式,即于每年5月初、8月初、11月初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美股季度报告;同时,公司在上交所披露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关键季度财务数据以及美股季度报告的中文版本。此外,公司已申请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45日内在上交所披露A股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请参见《百济神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感谢您的关注!"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