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下称“平安财产保险德州中心”)因违法违规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的先后两任总经理同被警告并罚款。

6月24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金罚决字〔2024〕11号)显示,李伟,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同日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德金罚决字〔2024〕12号)显示,康锋,时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对中国平安财险德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罚款7.9万元。

两项行政处罚均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6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此次行政处罚中,平安财产保险德州中心涉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种情形: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参照第一百七十一条,李伟、康锋作为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警告并处7万元和7.9万元罚款。

据互联网公开资料显示,李伟在2020年4月16日至2021年7月9日期间出任平安财产保险德州中心总经理,康锋为平安财产保险德州中心现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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