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东方集团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科”)以联合体方式竞拍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的多块土地使用权。

这些地块包括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 、S4社会停车场用地等,成交金额为58.5亿元。国开东方与北京万科将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


此外,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东方集团及其子公司对青龙湖区域的开发具有长远的规划。 早在2012年,国开金融与东方集团就成立了合资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青龙湖东侧的丰台区王佐镇25.3平方公里区域进行城镇综合开发。2015年,房山区政府又将青龙湖西侧的96平方公里授权给国开东方进行综合开发,至此,以青龙湖为中心的跨丰台、房山两区的总面积121平方公里区域具备了统筹规划开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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