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发布公告,该公司两份日期均为2023年9月28日的公告...

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发布公告,该公司两份日期均为2023年9月28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中国法院)就五名个人(原告)针对该公司附属公司广东畅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畅扬)及广东畅流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畅流)(该等附属公司)提起的有关违反根据原告(作为卖方)、广东畅扬(作为买方)及广东畅流(作为担保人)订立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的合约(经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的补充合约所补充)(该等合约)收购广州市联玮物业有限公司及广州优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违约申索而作出总金额人民币5790万元(另加利息)的决定,以及就针对广东畅扬提起的有关违反合约项下保证及向原告收回合约诉讼而作出的决定(该等决定)。除非另有指明,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近期获该等附属公司告知,上诉已遭中国管辖法院驳回,且中国管辖法院维持该等决定。

该等附属公司已寻求中国法律意见并认为彼等拥有充分理据向中国高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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