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尚水智能和民生证券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终止了其科创板上市审核。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竞争对手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工科技”),该公司近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更新的财务资料,以继续推进其创业板IPO进程。

尽管宏工科技在2023年5月12日已经通过了上市委会议,但随后进展缓慢,并未提交注册申请。

然而,宏工科技并未因此放弃其上市计划。

这种拖延背后究竟隐藏了什么原因?公司迟迟未能提交注册的深层次原因又是什么?

财务数据与合同披露引发深刻质疑

宏工科技在2020年至2022年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3,208.85万元、57,921.52万元和217,822.39万元,而净利润则为6,574.34万元、4,993.50万元和29,738.69万元。

尽管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74.42%,净利润却同比下降24.05%。

毛利率为何大幅下降,公司是否存在内部成本控制不力的情况?销售费用的增加具体来源是什么,是否存在隐性支出?政府补助减少对净利润的影响是否被夸大?

其次,宏工科技的季度收入分布极不平衡,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分别为85.34%、70.99%和58.70%。这种季度收入异常集中现象引发了深交所的质疑。

同行业公司即使存在季节性波动,其第四季度收入占比也未超过50%。

为何宏工科技的收入分布如此不均衡?是否存在通过推迟收入确认至第四季度以实现全年收入目标的行为?这种操作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

宏工科技在问询回复中对同行业公司的收入数据披露存在重大错误。

公司披露的2022年前三季度赢合科技和先导智能的收入数据,与这两家公司年报中的数据存在巨大差异。宏工科技披露赢合科技前三季度收入分别为292,597.00万元、252,314.78万元和455,126.00万元,但赢合科技年报显示的数字分别为155,292.19万元、307,052.87万元和198,948.83万元。

先导智能的收入数据也存在类似错误。这些错误是偶然失误,还是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公司是否有意夸大同行收入,以掩饰自身业绩问题?

在客户合同披露方面,宏工科技也存在诸多疑点。

招股书显示,2020年其第一大客户为河南金永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金额为6,519.28万元。然而,问询回复中提到,公司与其主要客户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始于2019年。

令人费解的是,招股书中提到的与金永商贸签订的合同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比合作起始年份早了一年多。此外,河南科隆的招股书中披露的合同金额和宏工科技的不一致,进一步显示出合同信息的混乱。

为何合同签订时间与合作起始时间存在矛盾?这种前后不一致的信息披露,是否表明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存在故意隐瞒行为?公司是否通过虚假合同来夸大收入?

宏工科技对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的依赖程度也引人关注。

报告期内,宏工科技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816.36万元、375.90万元和379.54万元,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272.58万元、1,349.37万元和7,290.84万元。

上述两项优惠和补助合计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20%、29.97%和24.39%。

公司对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的高度依赖,是否反映出其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足?如果未来政策变化,补助和优惠减少,公司是否有能力维持业绩增长?

宏工科技在合同履行情况和客户披露方面也存在前后矛盾。

宏工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与河南金永商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为6,519.28万元,签订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但在问询回复中,又提到与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始于2019年。这种前后矛盾的信息披露,令人对公司的真实情况产生严重怀疑。

公司是否存在通过虚假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况?这些矛盾是否表明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存在故意误导投资者的行为?

宏工科技在财务数据、季度收入及客户合同披露方面存在的诸多疑点,不仅削弱了其财务报表的可信度,更引发了对公司内部管理和信息披露真实性的深刻质疑。

尾款坏账的神秘消失是否涉嫌财务操控不规范

在宏工科技准备迎来IPO的重要时刻,其客户信用问题和财务处理方式引发了外界的广泛关注。三家主要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应收账款金额近千万元。

其主要客户中的三家公司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末,该公司对宏工科技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31.12万元。2022年1月,江苏乐能电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金额超过3.5亿元。肇庆遨优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欠下534.56万元应收账款。

江西省科能伟达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欠下18.76万元应收账款。上述三家公司合计应收账款近千万元,几乎注定成为坏账。

然而,宏工科技在3月3日的问询回复中才披露江苏乐能电池的情况,同日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中却未提及这类重要信息。这种“一边回应监管部门、一边隐瞒投资者”的做法,不禁让人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产生严重怀疑。

宏工科技与江苏远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作案例更是充满疑点。

2019年11月5日,双方签订了一份总额3612万元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合同规定预付款30%、发货款50%、验收款10%和质保款10%。项目于2021年4月完成安装调试,但仅一个月后,宏工科技与江苏远隆签订了《终止协议》,将合同金额从3612万元调整为2889.60万元,声称款项已全部收回。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远隆在同一年还与先导智能存在大额诉讼纠纷,被裁决需支付超过1900万元的货款及违约金。宏工科技通过补签《终止协议》,将722.4万元的坏账巧妙地抹去,这种操作方式让人质疑其是否在粉饰业绩,掩盖真实财务状况。

宏工科技通过补签《终止协议》一笔勾销的722.4万元坏账,是否合理?这样的财务操作是否符合创业板的信息披露要求?这种粉饰业绩的手法是否已经触及了法律和监管的底线?

宏工科技的财务状况也引发了更多质疑。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但坏账计提比例和回款比例却明显较低。

新增客户大多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低,人员规模小,这些客户的支付能力和稳定性本身就存在问题。宏工科技在其招股书中强调与江苏远隆的交易程序合理合规,但事实上,该公司在问询回复中提到的“客户因资金存在问题主动要求暂停发货”等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公司宣称的“项目已完成全部发货”与实际签署的《终止协议》形成了明显矛盾。

此外,宏工科技与江苏远隆的合作为何在问题出现后能够通过简单的补签协议抹平所有财务风险?这一操作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财务造假的可能性?其他没有被披露的客户是否也存在类似的财务操作问题?

宏工科技在财务处理上的不透明性和其主要客户的信用问题,使得其业绩的真实性和可持续性面临重大挑战。

宏工科技IPO背后的“夫妻档”与税务隐患

2019年5月,宏工科技前身宏工有限增加注册资本4865.96万元,罗才华和何进作为自然人股东,未能及时缴纳720.8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这笔应于2019年缴纳的税款,直到2023年1月6日宏工科技才向东莞市税务局桥头税务分局申请缓缴。

这一行为不仅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更引发了深交所的严重质疑。为何这笔税款迟迟未缴?是否存在蓄意逃避税款的行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是否存在重大漏洞?这种延迟缴纳税款的行为是否意味着公司在其他方面也存在未披露的税务问题?

宏工科技在第二轮问询中,解释称由于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未涉及现金利润分配,导致自然人股东在履行纳税义务时面临困难。

但是为什么公司不能在资本运作时考虑到税务合规问题?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是否隐藏着更深层次的财务问题?

此外,罗才华与现任妻子高旋、前妻何进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显得异常复杂。

三人曾共同为宏工科技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招股书未披露高旋是否在公司中担任职务。2021年,罗才华的收入达到870万元,其中包括278.50万元的炒股收益;何进在2021年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超过1800万元。

这些高额的理财操作背后,是否隐藏着利益输送或其他不正当行为?这些资金的来源和去向是否经过充分披露?是否存在隐瞒资金流向的行为?

尽管罗才华和何进在2019年已经离婚,但两人依然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共同控制着公司78.12%的表决权。

罗才华直接持有56.44%的股份,何进持有17.64%的股份,此外,两人还通过赣州博怀间接持有4.04%的股份。这种离婚后的合作关系自然引发了深交所的质疑。

深交所对这种安排提出了多次质询。

为何离婚后的罗才华和何进仍然选择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这种安排是否只是表面现象,掩盖了实际控制权可能随时发生变化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离婚协议中关于公司股权、控制权及决策权的具体分割安排究竟是怎样的?这些分割是否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市场对宏工科技的治理结构和财务透明度产生了严重质疑。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复杂的关系、高额的财务操作及拖欠的税款,使得宏工科技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大打折扣。

深交所在多轮问询中反复强调,宏工科技需就实际控制人稳定性、财务透明性及税务合规性等问题给出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

否则,公司将很难在资本市场上赢得投资者的信任。宏工科技的IPO进程因此变得扑朔迷离。

尽管离婚夫妻在表面上继续合作,但其背后的财务迷局和税务隐患却为公司IPO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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