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转债(SH110072)$  

我是一名买入广汇可转债的普通投资者,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于2020 年 9 月 18 日将总额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转债后)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 9 月13 日将1,6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 年 9 月5 日,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9 月 7 日、2022 年 9 月 9 日和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将 200,000,000.00 元、50,000,000.00 元和 1,2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9 月 5 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 9 月 8 日将 1,355,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

从上述行为中不难发现,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长期挪用可转债募集资金虽有归还,但归还后又在极短期限内挪用,长期如此。

已经严重属于违规挪用可转债的情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在广汇汽车发行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1-1-35页中第十三条回售条款中(2)附加回售条款中明确规定——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且目前公司股票因恶意操控及打压理由一元面退规则想逃避转债债务,请求证监会领导通报债券受托管理公司中信证券监督及冻结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权人债务。

且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有意违规不披露风险报告,2024年6月19日大公国际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度信用评级报告》,

通过对公司主体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0日就即刻公布。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出具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评级报告》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却迟迟未公布至2024年7月18日广汇汽车一元面退规则停牌后才发布公告。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果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正常如约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最新评级公告,广大投资人是否可以根据评级报告选择不再参与投资。

(附件上传文件)

因此我希望证监会能够根据以上内容及文件中的规定合法保护可转债投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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