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财经讯,据央视新闻,7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用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用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此前媒体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月11日通报王用生涉嫌受贿一案进展。经最高检指定管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用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58年的王用生长期在金融机构任职,曾任中国投资银行郑州分行行长,于2011年5月起担任国开行副行长,主管财务工作,于2018年4月卸任,2023年7月官宣被查。

今年1月5日,官方通报王用生被开除党籍。经查,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月,他就曾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官方通报。

2023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除王用生外,今年3月1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吉平曾与王用生、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当过同事。

公开简历显示,1955年9月出生的李吉平目前69岁,1983年至1994年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起到国家开发银行工作,1999年至2003年任国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2003年至2007年任国开行四川省分行行长。

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李吉平任国开行副行长。而此次被查,距离其卸任国开行副行长已经过去了8年多时间。

无论是李吉平还是王用生,都曾经是“金融虎”胡怀邦的下属。胡怀邦2013年4月至2018年9月曾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7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胡怀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1月,胡怀邦受贿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怀邦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此外,2023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1月,周清玉被开除党籍。周清玉担任国开行副行长的时间是2016年至2022年7月,而在担任此职之前,他曾在2011年至2016年担任国开行纪委书记,同样是李吉平和王用生在国开行的老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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