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备更新数字化管理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税收优惠和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公告,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进行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项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提升设备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建议有设备更新需求的企业抓住政策机遇,利用好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一政策降低了企业当期税负,节约了企业涉税成本,盘活了现金流,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

这些政策共同构成了企业设备更新数字化管理税收政策的框架,旨在通过税收优惠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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