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7月19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北汽集团发来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的函》。基于当前实际情况,北汽集团拟对2018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示过渡期延长5年,即:“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将在自上市公司本次审议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延期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的过渡期内,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2018年《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所列措施解决披露企业存在的与上市公司同时生产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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