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生物(SZ300401)$  

2019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皇家帝斯曼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审查,此项集中对全球和中国兽用维生素D3、人用维生素D3及NF级羊毛脂胆固醇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集中双方既是维生素D3市场的竞争者,又存在纵向业务关系,且相关市场较为集中、双方市场份额较高。双方新设合营企业从事中间产品7-脱氢胆固醇(DHC)生产,既可能导致原材料和客户封锁,又统一了维生素D3核心原材料成本,并可能利用合营企业交流竞争性敏感信息,从而消除双方在维生素D3市场的竞争,提高市场集中度和双方市场控制力,增强竞争者协调价格的动机和能力。

市场监管总局附的条件主要包括:一是确保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皇家帝斯曼有限公司除合营企业从事的DHC生产业务外的维生素D3相关业务完全相互独立,保持双方之间的独立竞争;二是确保合营企业独立运营,避免双方以合营企业为平台交流竞争敏感信息。此外,决定还对合营企业业务范围、双方不得对外公布价格信息等作了要求。

具体来说,合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反垄断法合规制度,针对反垄断法合规和操作手册,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签署遵守反垄断合规和操作手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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