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SZ000861)$$广汇汽车(SH600297)$$东方集团(SH600811)$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2023 年2 月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盈利,海印只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重组,就是说要自己找投资人,目前看肯定是没有问题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以下要求,大家可以对照看海印是否符合?从第二条内容就知道为啥东方集团不能同样操作了。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 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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