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与辉同行是上市公司100%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是母公司占56%,东方小孙占股1%,老俞占股5%。根据港股公司的股权激励的规定,最高就是10%。之前东方甄选在出圈后做了一次股权激励授予了最大的额度就是10%。

其中已经做了第一次股权激励3%,“东方甄选将向154名合格参与者(承授人)授出股份奖励3045.9万股”这个股权激励在2024年4月已经都解禁了,可以卖了。

后来我看了一篇交流会,在小作文事件前,又做了次价值约2.4亿的股权激励,差不多是1%-2%,主要是给董跟其他几个主播的。

也就是说差不多用掉了5%左右,还剩下操作的股权激励在5%。

港股回购必须注销,无法回购来奖励给高管,跟美股不一样。 

因此从港股制度上,与辉同行分拆上市几乎没有可能,希望大家一起分析下与辉同行分拆上市的可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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