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SH600603)$  广汇物流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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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广汇物流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确认房地产项目收入,2022年对部分房地产项目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二是公司未披露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2020年、2022年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后续年度归还占用资金情况。

三是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不规范情况,原子公司汇融通(成都)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要求建立印章管理台账。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广汇集团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广汇集团总裁宋东升,广汇物流前任董事长杨铁军,现任董事长赵强、财务总监高源、董事会秘书康继东对相应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广汇物流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广汇集团、宋东升、杨铁军、赵强、高源、康继东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公司被要求全面自查,限期更正会计差错及与事实不符的已披露信息,完善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机制安排,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用印登记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的内容或有其他需求,可以查阅相关公告或咨询专业人士、相关部门。同时,对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应保持关注,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另外,据媒体2024年6月7日报道,鉴于广汇物流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凡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广汇物流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不过,最终索赔条件需以法院认定为准。具体情况建议关注官方消息,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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