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宗罪:出资评估违规

1996年12月,上海电机厂和诸暨市第二轴瓦厂共同出资组建诸暨轴瓦有限,注册资本420.8 万元。其中,上海电机厂出资214.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其中品牌及非专利技术出资65万元。但其65万元的品牌及非专利技术出资未经评估,其中品牌为上海电机厂的名称权,而非专利技术为轴瓦及相关产品的生产技术。
  直到2010年6月第三方估计机构结果姗姗来迟,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笔非货币财产价值为74万元,蹊跷地高于上述认定的出资额65万元。但至于为何上调评估价值,公司招股说明书并未明确披露。

第二宗罪:涉嫌虚假出资

上海电机厂对诸暨轴瓦有限的214.6万元出资额中,其中149.6万元为货币出资。但让市场不解的是,堂堂的国有企业上海电机厂出资设立子公司,居然没有开设自己的验资账户,而借用由何氏家族当时“把控”的诸暨第二轴瓦厂代为验资呢?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验资”,直接导致的后果为该149.6万元的出资性质,是姓“国”,还是姓“私”。
  值得一提的是,诸暨轴瓦有限的出资不实在还体现在其股东诸暨第二轴瓦厂的土地出资63.78万元,即土地使用权2641平方米。对于该笔出资,诸暨第二轴瓦厂自始未将26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过户给诸暨轴瓦有限,涉嫌虚假出资,以及产权不独立。

第三宗罪:私增资产 违规增资

2001年4月,诸暨第二轴瓦厂跟名为科通机电。而诸暨轴瓦有限更名为申科有限,并新增注册资本607.2万元,即注册资本由420.8万元增至1028万元。增资无可厚非,但上海电机厂和和何氏家族控制的科通机电利用调增过的公积金和未分利润对诸暨轴瓦有限进行了违规增资,虚扩注册资本。

第四宗罪:身披集资“马甲”

招股书称,诸暨第二轴瓦厂设立时,化泉乡政府出均为虚拟集体资产(厂房、仓储3200平方米及加工设备),实际上是有何全波本人另租场所经营,企业仅以集体企业的性质缴纳定率管理费。
  值得质疑的是,既然化泉乡政府没有投资25万元厂房及设备的集体资产,缘何还以集体企业名义设立及经营?虽然表面未侵占集体资产,但“挂靠”的行为变相利用集体资产相关资源,难道不是侵占吗?然而,一夜间,曾今跟集体资产有着不为人知暧昧关系的诸暨第二轴瓦厂,改头换面成了何氏家族名下名正言顺的私企。

第五宗罪:贱卖还是侵吞国资?

国有资产退出半年后,申科有限的净资产高达了11045.57万元,是其转让时的基准净资产1377.17万元的8.02倍。净资产突然暴涨8倍之余,申科有限的国有大股东上海电机厂缘何竟以低廉的净资产价格急于让贤?
  更为蹊跷的是,2006年10月25日,同为国有资产的西安交通大学将持申科有限102.8万元出资额以164.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通机电,且同样是按2004年10月31日期申科有限净资产1377.17万元为基准,但其转让的每份出资额达1.6元,明显高于上海电机厂以1.34元的每份出资额转让价。
  两次国有资产转让,同个基准,却出现两个不同价格,国有资产到底是被贱卖还是侵吞?而将国有资产垫在脚下的申科有限又何德何能半年净资产暴涨8倍之余?疑问尚未解,申科股份又缘何急上市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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