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买到退市债,其实赌的就是实控人名下几家上市公司不会让自己商誉有污点,有了污点影响的可能是其它几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大家以后不再信任!股债加起来十几万的活跃股民可是占了现在小额交易的很大比例了,这样影响其实挺大的!再说下这个面退的规定,推出来的目的肯定是好意,但是架不住钻空子的想法啊,比如我这浅薄的证券知识都觉得可以增发扩股折价,然后股本增加股价下跌多搞几次然后用增发来的钱砸盘因为盘子变大散户跟不动自然而然可以把股价打下来,然后没有损失的退市。应该给这个政策加个前提条件,应该复权后20交易日低于一块钱面退。这样不就堵死一个漏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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