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深交所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海诺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海诺尔2020年12月17日递表深交所,拟创业板募资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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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早在2012年,海诺尔就冲刺过创业板IPO,不过在当年4月10日召开的发审会中,海诺尔首发未获通过。



创业板发审委在此次审核中关注到,海诺尔公司多次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蒲江项目和新津项目超过试生产的最长期限仍在运营且至今未取得环保验收许可文件,2010年和2011年1月–9月,前述项目垃圾直接处置收入占比较大;《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垃圾甲级)》已过期。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合理保证其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2019年6月,海诺尔再次进行IPO申报;仅三个月之后,2019 年 9 月,撤回申报材料;2019 年12 月,证券监管机构对海诺尔进行现场检查;2020 年 4 月,证监会公告《关于对海诺尔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海诺尔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部分项目运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费会计处理不规范、未如实披露受限货币资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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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诺尔本次IPO相关中介机构分别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及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海诺尔前身海诺尔有限是由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骆毅力于1990年创业设立的净化制冷和海皇设备租赁共同出资设立,海诺尔有限自1999年注册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业务,采用 BOT、TOT、BOO 特许经营模式,为国内中小城市量身定制适合其自身特点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综合解决方案,包括卫生填埋、全焚烧、焚烧发电等。

2020年度-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8,051.53万元、56,921.73万元、65,929.93万元、32,741.91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3,436.39万元、23,299.70万元、27,980.66万元、12,73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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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上会稿披露,董事长骆毅力直接持有公司45.55%股份,并通过海诺尔控股间接控制公司12.02%的股权,合计控制海诺尔的股权比例达到57.57%,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另外,骆毅力女儿骆的直接持有公司 2,438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22.26%,并通过海诺尔控股间接持有公司197.40万股,间接持股比例1.80%,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海诺尔拟募资7.5亿元用于“邓双发电项目”、“随州发电项目”、“宣汉发电项目”三个项目的建设,另外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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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5日海诺尔首发审议获通过,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2021年3月,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系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20年12月和2021年7月,发行人的两个施工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请发行人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2017 年以来发行人涉及移交或停运的项目共计13个,其中涉及特许经营权的项目9个,部分尚未确定赔偿方案。请发行人说明对于尚未获得补偿的项目,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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