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收到反倾销退税款的公告。 玲珑轮胎表示,公司于近日陆续收到反倾销退税款560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7亿元),其中本金4912万美元,利息694万美元。该笔款项超过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根据相关披露规则予以披露。 玲珑轮胎已将上述款项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并确认为非经常 性损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据了解,今年美国商务部公告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的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前,玲珑轮胎子公司泰国玲珑作为原审调查的强制应诉企业,适用原审单独税率21.09%,本次复审终裁税率发布之后,泰国玲珑适用4.52%的复审终裁税率,为本案中反倾销税率降幅最高的企业,降幅达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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