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一、康美公司破产清算分析

1.资产状况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重整受理日为基准日,康美药业资产的市场价值为224.43亿元,清算价值为108.60亿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

2.负债状况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截至2021年11月11日,债权申报总额为496.82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42.30亿元;税款债权0.52亿元;普通债权454亿元。已由揭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232.71亿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债权105.33亿元,不予确认债权16.05亿元,暂缓确认债权133.44亿元。

3.偿债能力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康美药业在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为21.93%,但公司资产实际处置价格可能低于清算价值,故这一比例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债务清偿方案

1.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2.30亿元,其中4.20亿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38.10亿元转入普通债权受偿。

2.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职工债权84.70万元和税款债权5,217.68万元不做调整,以现金全额清偿,此外另有172.80万元职工债权涉及劳动仲裁,将根据生效仲裁裁决确定该部分职工债权金额。

3.普通债权: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按普通债权清偿的包括:已经揭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已经管理人初步审查确定但尚未经揭阳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暂缓确认的债权(包括涉及证券虚假陈述集体诉讼的24.59亿元债权)、无法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需列入普通债权组的债权,合计466.76亿元。

上述债权清偿方式为:

(1)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现金清偿;

(2)5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7.29元现金、8.829股股票、4.42份信托受益权份额。

4. 关联债权:在非关联债权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予以清偿完毕之前,不对该等关联债权进行清偿。在本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告之日起满三年后,根据重整计划中预留偿债资源届时的执行情况,由康美药业与关联方协商确定该等债权的清偿安排。

三、重整收益分析

1.债权人视角

根据康美药业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中超过50万元部分以每100元普通债权分得约7.29元现金、8.829股股票、4.42份信托受益权份额进行清偿,由于公司未披露信托收益权份额价值和债权人实际获得的信托收益,所以债权人实际受偿金额无法确定,但根据公布的信托财产初步评估价值为18.20亿元,相较于普通债权总额466.76亿元占比较小,对债权人的实际受偿影响有限,如果仅考虑现金清偿和以股抵债清偿的部分,假定债权人在收到转增股份后一年内处置,债权人实际受偿情况如下:

结论:债权人实际偿付率在20%-40%之间,康美药业借重整甩掉了欠款大包袱,从此轻装上阵,重获新生,今年已经顺利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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