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购置货车补贴8万元、新能源公交车补贴6万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明确提出了针对老旧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汽车报废的补贴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资金将由中央直接向地方安排,资金总量为1500亿元左右。若某地区用完中央下达资金额度,则超出部分由该地区通过地方资金支持,中央不再负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

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现有以旧换新方案的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要求的车辆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相较现有的政策提高了1万元)、购买2.0L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相较现有的政策提高了8000元)。

除了直接给补贴之外,还提高了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对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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